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獲悉,于2015年4月26日下午6時許,深圳市深圳灣口岸某加電站內發(fā)生一輛電動大巴起火的事故,引發(fā)社會各界關注。經公司與各運營機構調查確認,該大巴并非比亞迪生產的電動大巴,也未使用比亞迪生產的電池。
自2010年5月首次上市運營以來,比亞迪電動大巴累計已交付3459臺,產品已廣泛應用于深圳、南京、杭州、大連等國內眾多城市的公交系統(tǒng),并成功投入于美國洛杉磯、斯坦福大學、英國倫敦、荷蘭阿姆斯特丹、日本京都等全球逾100個城市和地區(qū)的示范及商業(yè)化運營,從未發(fā)生過因電池引起的起火燃燒事故。截止目前,比亞迪電動大巴已有超過5年的運營經驗,其中單車最高里程已超過24萬公里,其安全性能及穩(wěn)定性已得到充分的市場驗證。比亞迪作為全球新能源汽車的領軍廠商,也是全球唯一一家擁有超過20年電池研發(fā)和生產經驗積累的電動汽車廠商,在電動汽車和動力電池安全性領域擁有雄厚的技術積累和持續(xù)的領先優(yōu)勢。比亞迪高度重視電動汽車的安全性,始終將電動汽車和動力電池的安全性作為技術研發(fā)的首要方向。比亞迪憑借在電池的材料選用、結構設計和制造工藝等多個方面研發(fā)和創(chuàng)新,擁有防過充、過熱、過放、過流等多層保護設計,實現(xiàn)了動力電池從材料、電芯到模組的全方位安全保護,并通過了火燒、針刺、跌落、擠壓等極端測試,打造出在動力電池領域的全球領先地位。
事實證明,比亞迪電動大巴是經歷了充分的商業(yè)化運營驗證的安全可靠的電動汽車產品,比亞迪也有信心繼續(xù)推出更多更好的電動車產品,推動并引領電動汽車行業(yè)的健康快速發(fā)展。本公司董事會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要求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4月27日
(責任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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