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鉛酸,還是鋰電?
電池種類的限定已然成為低速
電動車領域內最受爭議的問題。據(jù)相關人士透露,在近期召開的“四輪低速
電動車標準工作組第二次會議”上,企業(yè)方強烈要求允許低速
電池車使用鉛酸電池,而表達反對意見的行業(yè)專家則勸說“還是死了這條心吧”。
“鉛酸電池不要抱太大希望”
從此次討論的情況來看,低速電動車雖具有小型、低速的特性,但其仍具有載客的屬性,因此,標準草案的編制以“安全性不降低”作為原則,即相比傳統(tǒng)的乘用車,并不會降低在安全方面的要求,而是依照其特殊的屬性,對動力、尺寸、重量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據(jù)了解,該草案暫將鉛酸電池拒之門外,也是從這原則出發(fā),所考慮到的不僅是交通道路的安全性,也包括社會環(huán)境的安全。
早在4月中旬,國標委公示了《四輪低速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的立項國標項目,其目的之一旨在解決成規(guī)模的低速電動車所搭載的鉛酸電池在回收、冶煉等過程中造成的污染,從而向更加環(huán)保的鋰電池轉型。一時間,電池種類的限定成為在低速電動車領域的最大爭議點。在這之中,也有不少業(yè)內專家呼吁將鋰電池取代鉛酸電池作為低速電動車的動力來源,但這也引起了參與此次討論的企業(yè)代表的一片嘩然。
目前,市場中的低速電動車行,有大約90%以上的均使用鉛酸電池,搭載鋰電池的車型卻很少,而一旦標準落地,并要求必須采用鋰電池,勢必會對眾多業(yè)內企業(yè)帶來沖擊,不僅是產品成本難以把控,甚至整款車型均需要重新設計、研發(fā)。“成本低,符合三、四線城市和鄉(xiāng)村的消費水平。”在眾多低速電動車廠商看來,為了迎合市場需求,不應取締鉛酸電池在低速電動車領域的地位,而另一方面,他們還認為,鉛酸電池的發(fā)展已經相當成熟,其回收體系也已經達到很高的水平。
此前,中國工程院院士楊裕生也在2016微型電動汽車產業(yè)高峰論壇暨年度盛典”上強調,四輪低速電動車標準不應限定電池品種,各類電池材料都存在一定的優(yōu)缺點,應當允許各品種電池在公平競爭的環(huán)境中共同發(fā)展,如果一味地限定電池品種將不利于新電池材料的發(fā)展,應當由企業(yè)選擇并由市場當裁判員。
不過,也有專家認為,鋰電池續(xù)航里程更大、使用壽命長、電池容量高、回收過程更為環(huán)保,更適合低速電動車的長遠發(fā)展。“而且成本也在不斷下降。”雖然標準草案仍待商討,但也有在場專家表示“不要對鉛酸電池抱太大希望。”與此同時,也有參會人士提議給予一定的市場過渡期。
多項標準成共識
除此之外,上述人士還透露,雖然最終落地的技術標準仍存有變數(shù),但從此次討論的情況來看,一些思路也已形成共識,例如,低速電動車應設計為4座及以下、最高車速的設定應在40 -70km/h之間、綜合工況下的續(xù)駛里程應大于60km,0到40km/h的起步加速不應超過10s、必須配備三點式安全帶等。另外,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也按照傳統(tǒng)乘用車的標準,并對車速、行駛里程等測試條件視低速、小型的特點而進行了下調。
不過,卻也存有像整備質量、車身尺寸、碰撞標準等細節(jié)方面的問題并未在此次談論會上得出結果,整備質量是否應包含電池,還是限定裸車及電池的質量比、車寬是否應在1500mm以內、碰撞測試是否應按照傳統(tǒng)乘用車的標準來要求等,仍需要進一步討論。
(責任編輯: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