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能源補貼政策首次引入“按量退坡”機制。自 2014年1月1日起,新能源乘用車累計銷量達到4萬輛之后補貼減半,超過6萬輛之后不再享受補貼
從今年開始,上海地方財政補貼新能源汽車企業(yè),不再與國家補貼以1:1標準配比。上海市政府于4月1日公布修訂后的《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下稱《辦法》),明確上述信息。該《辦法》執(zhí)行時間為2016-2017兩年。
與修訂前版本相比,新《辦法》還提高補貼門檻,引入更多技術標準維度,對汽車企業(yè)提出更嚴格要求。
以純電動乘用車為例。按照上海市2014年公布的《辦法》,每一輛補貼額度為4萬元。新《辦法》以續(xù)航里程劃定補貼標準,大于等于100公里小于150公里,可獲得1萬元補貼,大于等于150公里才能獲得3萬元補貼。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補貼標準變得更為復雜。此前一輛補貼標準為3萬元,新《辦法》不僅引入續(xù)航里程,同時還增加了發(fā)動機排量以及油箱容積等指標。按照新的辦法,純電動續(xù)航里程達到50公里及以上,可獲1萬元補貼,發(fā)動機排量小于等于1.6L、油箱容積小于40L,百公里油耗小于等于5.9L,可再獲1.4萬元補貼。
此前在上海市銷售火爆的比亞迪“秦”因其油箱容積不達標準,按照新規(guī)只能獲得1萬元補貼。目前上海市場上銷售的主力車型僅上海汽車榮威e550能夠滿足以上標準,獲得額外的1.4萬元補貼。
純電動客車除原有的車長標準外,還引入續(xù)航里程及Ekg兩個標準維度。Ekg是指搭載單位質量乘員所消耗電量,重點突出新能源客車的功能(載客量)和性能(能量消耗率),同時,續(xù)駛里程在150公里以下的純電動客車將不能獲得補貼。
更引人注意的是,上海市新能源補貼政策首次引入了“按量退坡”的機制。新《辦法》規(guī)定,自 2014年1月1日起,單一新能源汽車生產廠商在上海市累計銷售新能源汽車總量達到一定規(guī)模就實施退坡直至完全不享受財政補貼。
乘用車達到4萬輛之后補貼減半,超過6萬輛之后不再享受補貼。商用車是達到1000輛之后補貼減半,超過2000輛之后取消補貼。燃料電池車不在補貼退坡之列。
上海交通大學汽車工程研究院副院長殷承良告訴財新記者:“按量退坡的考量是當新能源汽車達到一定的銷量之后,已經具備商業(yè)化的基礎,財政補貼就可以退出。”他認為,雖然具體達到多少輛才是合適的退出標準在實際操作中還有待探討,但政策的引導方向是正確的。
除總銷量外,上海市還規(guī)定,單一乘用車型每銷售1萬輛,單一商用車型和專用車型每銷售500輛都要進行評估,但并沒有針對單一車型銷量實施退坡的條款,“我個人認為對單一車型進行評估和對總量進行評估的出發(fā)點是一樣的。”殷承良表示。
發(fā)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服務不規(guī)范、車輛售價偏高等也都納入上海市對新能源汽車企業(yè)評估的范疇,上海經信委有權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企業(yè)要求整改,整改期間暫停補貼申領。
上海市是目前少數公布新能源汽車補貼新政的地方城市。 “其標準全面提升可以說是一個信號”,業(yè)內人士告訴財新,新能源補貼政策的風向標主要看北京和上海。
2015年4月29日,財政部、科技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和發(fā)展改革委聯合公布了《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但2016年1月份開始的“騙補”核查帶來了變數。
“近期有消息稱,國家要對已于去年發(fā)布的新能源汽車2016-2020年補貼政策進行調整。”新能源汽車從業(yè)人士告訴財新記者,現在已有修訂版本草案流出出來,真實性尚無法確定,但行業(yè)推測補貼門檻會進一步提升,補貼標準也有所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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